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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 年,在内外多种因素作用下,在中国兴起了联省自治运动,其发展目标是要建立以美国等国为参照的联邦共和政体。作为国家政治模式转型的重要实践,这场运动涉及到湖南、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制定省宪法、实行省自治成为当时有影响力的政治潮流。作为追求民主政治的尝试,众多五四后期优秀的知识分子曾经参与了这场运动,但是,运动始终被军阀所控制,导致联省自治运动出现了发展的困境,最后于1926 年走向式微。这场联省自治运动有两个指向目标: 一是解决南北对抗,统一国家; 一是为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建立联邦国。而这两方面都融合在联省自治的本义中: 首先是制定省宪法,确认省级自治; 然后在此基础上联省制定联省宪法,而为联邦国。这两方面值得我们注意,其代表着当时宪政制度发展的进步。民主的转型是民主制度的创建过程,宪法的制定与宪政的实施则是民主转型的重要内容。但这场追求国家统一与民主转型的政治运动最后却以失败而告终,这样的结局发人深省,其中有其复杂的原因,若把其原因简单地归咎于军阀的扼杀则是失之表面的推论。[1]1-2中国的这场联邦制运动是以美国为典范的,但为什么美国建立了联邦制,并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国力的快速发展; 而中国的联省自治运动没有实现国家的民主转型,反而成为军阀割据的法理依据,加剧了国家的分裂? 本文拟通过对联省自治运动的回顾,在中美政治文化的比较基础上,审视联省自治运动的发展困境,揭示其民主发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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