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言】在信息时代, 社会公众对博物馆的数字资源(主要是馆藏文物的数字资源) 的使用需求越来越广泛。博物馆向外提供数字资源时, 是否该收取费用? 收取费用是否与博物馆的“非营利” 性质发生冲突? 博物馆是否要将数字资源视为奇货, 以使经济效益最大化? 要回答这些问题, 有必要从理论上认清, 博物馆数字资源乃博物馆的数字资产, 具有经济属性, 可以为博物馆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但同时, 博物馆要将数字资源的社会效益作为根本。
知识产权声明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客服中心 | 充值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电子邮件:journals@188.com 备案号:辽ICP备1400269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