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16日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涉及的非法证券活动,证监会将重拳出击,严惩不贷。他同时表示,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制和职责分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制度,避免监管缺位和重复监管,防止监管套利。
刘新华是在16日召开的“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电子金融年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说,互联网技术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运用起步比较早,发展比较快,覆盖面也比较广。证券期货业依托互联网技术,使得资本市场的网络化程度比较高。互联网供应商与证券期货公司合作,拓展衍生了新型的服务模式,一些证券、基金公司尝试着与互联网供应商、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开展合作,拓展业务渠道,不断地探索产品销售、交易模式。
同时,民间资金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互联网融资,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核验、交易等功能,实现小微企业、普通民众之间的直接投资。此外,还出现了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金融交易的新情况,包括规则风险、业务风险、技术风险。
刘新华表示,针对互联网金融对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风险和挑战,证监会将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一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实时有效的监管。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制和职责分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制度,避免监管缺位和重复监管,防止监管套利。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资本市场销售、交易、清算等环节的相关机构及行为的监管力度,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防范风险,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对于互联网金融涉及的非法证券活动,证监会将重拳出击,严惩不贷。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和诚信系统建设。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的监测检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健全诚信的监管机制,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优化资本市场的诚信环境。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下一步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一步督促各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指引和规范,提高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做好投资者敏感信息的保护,提升投资者网上交易安全防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