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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三部委发文明确涉恐资产冻结程序和要求
发布时间:2014-01-17 13:10:31

  知网新闻北京1月17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公安部、国家安全部17日发布实施《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明确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程序和要求。
  及时冻结涉恐资产是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的重要和有效措施,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要求各国“毫不迟延”地冻结涉恐资产。
  2011年10月29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涉及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产立即予以冻结、并向相关国家机关报告的法定义务。同时,《决定》还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冻结涉及恐怖活动资产的具体办法。
  三部委于1月17日发布的《办法》中,明确了涉恐资产冻结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公安部公布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后,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名单所列组织和人员的资产应立即采取冻结措施。

  《办法》共二十二条,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资产冻结义务、解除冻结措施的条件、被冻结资产的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涉外资产冻结、监督与处罚等六个方面,主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同时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也应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执行《办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办法》自2014年1月10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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