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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电力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电力事业的发展也有显明的二元结构特征。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近半个世纪里,城市电力由国家投资和建设的体制,农村电力主要由地方投资和管理,农村电力体制的最大特点是农民“自建、自管、自用”。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制约了我国农村电力事业的发展,阻碍了农村居民用电水平及生活质量的提高与改善。从1998 年开始,我国农村电力体制开始发生变化。1998 年,国务院启动“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两改一同价)工作,开始建立依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和电网企业投入发展农村电力的机制。2003 年以后,我国相继实施了县城电网改造、中西部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0 年,国家又实施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使我国农村供电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供电能力、可靠性显著提高,可接入性大大增强,基本上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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